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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房子嫁给他,不值得
2008-03-12

 

刘艳婷刚离婚不久,接受记者采访时,她神色黯然。她说:“我是个过来人,深知婚姻的复杂,我劝那些恋爱中或将要结婚的年轻人,选择结婚对象时不要被过多的外在条件左右。只有爱情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
刘艳婷是27岁时结的婚。结婚前,其实她还犹豫了很久。因为她并不爱那个即将要和她结婚的人。刘艳婷喜欢的人是她的同事陈滔,可是陈滔一无所有,没有房子,也没有车。她知道陈滔也喜欢她,他们在一起很开心,但如果要选择结婚对象,刘艳婷不会选他。

刘艳婷是在农村长大的,她家里条件不好,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,半工半读毕了业,留在了南昌。她深知一个女孩在城市里打拼的艰难,她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家,那个“家”,肯定得是自己的房子。

所以,当她的一个客户——一个房产公司的老总追求她时,她很快就接受了。但在结婚前,她还是犹豫了一下: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,会幸福吗?”最后,她还是说服了自己:他的条件这么好,有很多人都羡慕自己能找到这么一个“钻石王老五”,还有什么犹豫的呢?

婚后第一年,刘艳婷还觉得很幸福,住着漂亮的别墅,上下班开着自己的车,每天还可以感受到周围女同事羡慕的目光。可是没多久,刘艳婷就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。老公工作忙,经常在外面应酬,即使回到家他们也很少说话,因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共同语言,兴趣爱好都不一样。刘艳婷突然觉得很空虚,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?

无爱的婚姻生活在三年后还是结束了。是刘艳婷提出离婚的,她终于发现,守着那栋没有爱的大房子,自己的心只会越来越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