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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里住着两个平等的主人
2008-06-27

 

悦己女性网

 

文/谢丽雯

世界名著《飘》的作者玛格丽特.米切尔第二次结婚的时候,她的丈夫打破当时的惯例,在门牌上写下了两个人的名字。他说:“我要告诉所有人,里面住着的是两个主人,他们是完全平等的。”

我想我跟玛格丽特.米切尔一样,遇到了一个好丈夫。

结婚几年,我和老公一直租房住,我们各自的收入也是各自保管,家庭财政管理特别松散。平时小的开支用谁的钱都行,大的开支就商量着来,从没有发生过争执。

到2002年,看中了一个很好的小区,我们决定按揭买房。老公收入比我高很多,一开始他说首期由他一个人搞掂,我根本就没有多想。家里的户口簿上老公是名正言顺的户主,买房当然要由他做主了———当时的我是一只彻头彻尾的大头虾,对于买房的相关手续和种种做法,可谓一窍不通。直到要签定售楼合同那天,开发商那边的主管徐小姐打电话来通知我和老公一起去签字,我还懵懵懂懂地说:“我去做什么呀?我今天下午有个教研室的会要开,让我老公一人去得了。”徐小姐在那头有点哭笑不得:“谢小姐,这是您先生要求的,您一定得来,麻烦您带上您的身份证。”

下午我和老公从各自的单位去了售楼处,老公这才对我说,虽然是他一个人搞掂首期款,但他认为,这套房子是我和他共同拥有的,我们两人都是房子的主人,所以我也应该在售楼合同上签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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