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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与自恋
2008-02-25

 

自恋-悦己女性网

弗洛姆对自恋性人格分为二种。一种是浮夸性自恋;另一种是消极自恋。浮夸性自恋的主要表现是用夸张自己的能力表现出来的自恋现象。消极自恋的人老是担心自己的健康,这种担心能达到忧郁症的程度。当然,这两种自恋现象并不是截然分开的。在一名自恋人身上浮夸自恋与消极自恋往往纠缠在一起,这种人老是忧心忡忡与自己的健康,并且对世界极不满意,总感觉自己是“独一无二的”。对于自恋人来说,自我的评价稍微受到点威胁(这种威胁可能有一些,可能是敏感造成的),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打击。他们无法接受任何轻视和批评。当然,这在一般人群中也多少存在些,问题在于自恋人完全不考虑这种批判是有根据的,也就是说他们没有“客观的反省能力”。一般人对批评或打击虽有些不快,但他们还能较客观地对待这些问题。于是,自恋人愿意远离朋友,因为他们在朋友或团体中太容易受到伤害了。他们无法接受别人比自己强或在各种“失败”,譬如:他们无法接受别人比自己漂亮,无法接受他人的物件比自己好,无法接受别人的生活比自己强,无法接受别人比自己聪明或有才学等等。值得说明的是,正常人也有这种心理,但这种心理并不影响与人交往,并不破坏与他人建立深厚的感情。自恋人的心理是“我事事都应该是第一的”,哪怕他们在团体活动中的游戏也是这样,他们玩游戏并是为了在游戏中得到快乐,对他们来说游戏的失败能引起强大的怒气。别人在这种无意中伤害的他们的“自恋事件”,他们会耿耿于怀,永远也不会忘记,并且想找机会进行报复。如此一来,他们的心中永远有“耿耿于怀的伤害”。相反,人们对他们的财产或身体进行攻击,他们的仇恨心里反而没有那么严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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